DCI登记常见问题解答
浏览:1236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09 10:25
DCI体系与传统侵权纠纷处理机制有啥不同?
网络上形成的作品署名通常是缺失或不真实的,这样就给权利人的权属证明带来现实困难。由于网络内容极易修改,证据易于灭失,而对侵权证据的保全通常采取的方式,诉讼成本过高,寻求司法保护得不偿失,传统纠纷处理机制无法根本解决侵权问题。
DCI体系可以通过数字版权唯一标识、数字作品版权登记证书等核心要素发挥功能,形成有效的确权、授权及快速维权机制,通过嵌入式的服务模式可将版权公共服务前移至各数字内容运营平台,提供版权登记、费用结算、智能监测等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服务,切实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塑造互联网版权新秩序。简言之,DCI体系是利用互联网思维解决互联网版权问题,是真正的“对症下药”,因而可以称为网络反盗版利器。
数字作品版权登记为啥是网络维权的基础?
在任何情况下,维权都要以确权为基础和前提。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规定,版权登记是版权纠纷处理的初步证明,经过多年实践已经成为版权权属证明的重要依据。网络数字作品极易被盗版和篡改,给权属证明带来了现实困难,通过数字作品版权登记,对该作品版权赋予永久的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即DCI码、DCI标和数字版权登记证书,为互联网时代的版权归属证明乃至版权公共服务创新提供了基础性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