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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文件认证

在加拿大办理房产买卖委托书公证认证

浏览:1355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26 11:01
在加拿大办理房产买卖委托书公证认证

  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认证须知

  一、申请条件

  需认证的文书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文书由加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加外交部或有关省(地区)政府指定部门认证;

  (二)文书真实、合法,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三)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装订成册,不易被拆换。应采用火漆加封、金属孔钉(eyelet)装订、加盖骑缝章或钢印等,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

  二、办理程序

  (一)有关文书应当首先由当地公证员(Notary Public)、律师或监誓员(Commissioner of Oaths)办妥公证;

  (二)经驻加使馆领区(请点击查看驻加使领馆领区划分一览表)内公证机构公证后,有关文书需送加拿大外交部认证;

  (三)经驻加总领馆领区(请点击查看驻加使领馆领区划分一览表)内公证机构公证后,有关文书则送交相关省(地区)政府指定部门认证;

  (四)申请人根据加方公证机构所在地(请点击查看驻加使领馆领区划分一览表)分别向大使馆或有关总领事馆递交认证申请。

  加方认证机构联系方法可参见加外交部及有关省(地区)政府认证办公室联系方式(附后)。

  三、须提供的材料

  (一)逐项填妥的《公证、认证申请表》一份。

  (二)拟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四)在加拿大合法居留证件(如枫叶卡、学习许可或工作许可)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如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文件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的护照、居留证件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