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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登记

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流程是怎样?要带什么材料去?

浏览:1435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16 15:31
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流程是怎样?要带什么材料去?

  【版权登记】当音乐被创作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拥有了著作权了,但是想要有效的保护,还是需要进行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但是一般人都不清楚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这样容易出现纰漏,导致登记失败的情况出现,本文就为你介绍这些繁琐的流程。


  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

  (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权利归属证明文件;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目的、创作过程、作品独创性三方面写,并附申请人签章,标明签章日期);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音乐作品登记办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作品登记和查阅应收取一定费用)

  1、填写申请表: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

  2、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3、缴纳申请费: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4、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5、补正程序: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补正仍不符合登记办法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6、获得登记证书:经审核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作品登记证》。

  如到登记受理大厅领取证书,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持受理通知书原件领取证书,不予登记的,要说明理由。如音乐作品登记证书需邮递的,请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