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可用中文繁体或英文命名,名称中可包含阿拉伯数字,但不可以中英文混合使用。也可以使用简体中文,但是不建议这样,对以后开户会有影响。
另外也不能包含下列词汇:市政、地下铁路、地铁、合作、信托、受托、受托人、建屋合作社、旅游协会、商会、街坊、总商会、储蓄、银行、保险、电视台、电台等。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来刻制印章。在正常情况下,会提供3个标准印章:小圆章用于平时日常使用,比如快递签收、修改文件等;
条形签字章具有法律效益,一般用于公司签署合同或协议,然后加上签字才有效力;
钢印用于专门的文书加盖,一般比较少用,只有在重大事项,融资或是上市时才会用上。
不一定。如果一间香港有限公司已注册超过十八个月,且税务局已发出利得税报税表,在此情况下,该公司必须填妥报税表,连同一份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财务报表,一同提交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