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765, application for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移民局在2015年5月22日发布了新版的I-765表格,其中为了H4的工作许可申请增添和修改了相关内容。
可以同时申请。并且也可以在主要H1B受益者身份延长申请的同时,其配偶可以一起提交H-4转换身份或延长身份的申请,并附带一起申请EAD工作许可。
可以。只要H-4身份持有者拥有visa stamp即可出入美国。而在EAD工作许可的审理过程中,不需要申请者留在美国。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移民局发出“证据补充通知(Request for Evidences)”或者发出“撤销意向通知(Notices of Intent to Deny)”,申请者没有及时做出答复,那么有可能会导致移民局拒绝H-4 EAD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