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分公司雇员全职8个以上;
2)美国公司年营业额达80-100万美金左右,并有正常纳税记录;
3)美国分公司办公室真实存在。
有以上三个条件申请L1转绿卡基本没有问题,当然要证明这个公司在成立分公司至申请转绿卡时一直在经营,如有广告招聘信息、业务往来合同、银行流水单等。
【问】条件绿卡转美国公民,五年后入籍,要求人在美国要停留时间吗?
【答】主要要求是持有绿卡四年九个月以上、申请前连续在美国居住三个月以上、前五年里有三十个月居住在美国,即可转公民。
【问】国内客户是否可以通过收购美国正常运营多年的本土公司的方式,直接申请绿卡?
【答】可以,投资50-100万美金,解决8个以上就业,即使收购美国现成的公司,将公司运营起来即能向移民局申请转绿卡。
EAC -
Vermont Service Center
WAC - California Service
Center
LIN -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处理140 ,移民申请
SRC - Texas Service
Center ,处理140,移民申请
在美国递交L1签证申请129表只有两个移民中心,就是EAC 和WAC。
140是移民申请,I485是调整身份,先申请移民,后调整身份,也可以同时递交140和I-485。
【问】通过L1签证拿到绿卡的条件是什么?
【答】主要是两点:年营业额、解决就业人数。年营业额建议80-100万美金以上,纳税根据自己从事的行业来利润来决定,建议不要亏损。解决就业:建议递交绿卡时能达到8个以上全职员工,只要是有工卡的人就可以,不一定要全部是美国公民。